2014年12月9日

【媒改評論】逃離「臉書國」

文/ 羅世宏

社交媒體如水銀泄地,已滲透到越來越多人的日常生活當中。重度使用臉書(Facebook)的年輕世代被稱作「讚世代」,而政治選舉則已被稱作是在社交媒體上進行的「臉書選舉」。



這一切都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就連發明「網路空間」(cyberspace)一詞的科幻小說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也失算。他一再超前時代地預示了「大數據」和「真人實境秀」等興起,也領先世人構思出數位化的當代日常生活充斥著「時時刻刻的監控」(constant surveillance)。他還預見因為數位化媒體的滲透而形成的一種揮發性極高、瞬間即逝的「漫長當下」:因為「當下」的瞬逝,故而也不再有「未來」,「當下」於是變成一種無邊無際、特別漫長的狀態(eternal now 或 the infinite digital now)。但,一向這麼洞燭機先的他最近坦言:自己未曾想像到,臉書這樣的社交媒體竟然會在這個時代發展得如此繁榮。

根據公佈的財報,臉書的營收大多來自廣告:2009年占98.3%,2010年占94.6%,2011年占85%,2012年占84%。自2007年至2012年,臉書的利潤大約是7.2%的年增長率,獲利金額從2007年的1.38億美元,增加為2011年的10億美元。除了獲利增長速度驚人之外,2012年上後的股價更是一飛沖天,市值已衝破2千億美元,成為世界上資本最雄厚的企業之一。

臉書獲利大爆發的原因當然是用戶激增:2009年3月的1.97億,到了2012年12月,已增加為10億6千萬!而根據臉書2014年第一季度公佈的數據,臉書使用者人數已達12億7千6百萬人,超越印度的12億4千萬人口,正式宣告成為世界的「第二大國」。

臉書的興起和稱霸全球,只花了十年不到的時間。對已經超過12億的用戶而言,儘管又愛又憎,卻已經幾乎到了離不開臉書的地步:雖然不少人痛恨臉書,但一旦成為經常使用臉書的「臉友」(Facebooker),也就很難再離開它,因為人們確實需要一個好用的社交網路。

臉書創辦人馬克·紮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年紀輕輕,已經是世界巨富,除了他的個人努力和時代機遇,而且臉書的各類服務也確實滿足了當代每個人社交分享的剛性需求,但這位創辦人和他的公司的成功法寶無他:每一個臉書用戶的免費和甘願勞動(free labor),以及將每個人的個人隱私資料商品化為商業資產。

每一個臉書使用者在享受社交網路帶來愉悅的同時,其實也是在為臉書作出無償的勞動。令人憤怒的是,隨著這家公司成為最多人使用的社交網路,它也更加惡劣地任意修改隱私條款,更肆無忌憚地從用戶的免費和甘願勞動中獲取暴利,更別說這家公司也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此前所揭露的配合美國政府秘密監控公民的共犯之一。

問題是:我們還有從這個逐漸變得更獨裁專橫的「臉書國」出走或逃離的可能性嗎?我們可不可能既擁有社交分享的便利,又能同時保有個人隱私資料的主控權?我們還可能擁有不依靠商業公司提供的社交網路嗎?

有的,只要敢於想像,勇於行動,這一切不僅可能,而且已經正在實現當中。為我們策劃從「臉書國」出走或逃離路徑的,是由四位紐約大學學生(Dan Grippi、Maxwell Salzberg、Raphael Sofaer以及Ilya Zhitomirskiy)在2010年開啟的計畫——「離散者計畫」(The Diaspora Project,簡稱Diaspora*或D*)。

The Diaspora Project,簡稱Diaspora*或D*

「離散者計畫」打造的社交網路有三個基本特性:去中心化、互聯網自由以及保有個人隱私,而這些都是商業化的臉書做不到的。在他們登高一呼之下,也立刻獲得全球自由軟體社群的回應,也在眾籌網站KickStarter上獲得眾多線民支持,並且得到包括利奧‧拉伯特(Leo Laporte)等網路名人的捐款支援。在他們籌到的約20萬美元的捐款中,也有來自臉書創辦人紮克伯格的一份(但具體金額未透露)。被問到為什麼捐款給「離散者計畫」,紮克伯格在接受《連線》(Wired)雜誌專訪時這麼說:「我欣賞他們為了改變這個世界所做的努力。」

現在,在他們及全球各地投入協作者的努力下,從「臉書國」逃離或出走的可能性,已經不再是夢想了。

Diaspora*這個新的分散式的社交網路(而不是一個中心化的社交網站),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尊重隱私、個人控制、功能全面與開放源碼的社交網路」。它不靠廣告維持,而是靠募款和志願者提供的技術協作、資源分享,贊助者甚至可以貢獻自己閒置未用到的電腦運算能量。它所標榜的三大原則是:選擇、由自己掌控個人隱私資料,以及簡單好用。

簡單地說,它是一個全球連結、開放源碼、非營利性、去中心化、分散式、使用者對個人隱私資料永遠具有主控權的社交媒體,而且是不必用實名註冊的社交網路。我們姑且將這群率先使用D*社交網路的使用者稱作「D*友」,他們除了可以通過現成的D*社交網路網站,甚至可以自建D*網站,又能同時與全球所有D*社群的使用者連結。要怎麼成為D*友呢?很簡單,只要隨便選用任何一個安裝的D*自由軟體的開放註冊網站(目前全球已有數十個)都可以,而且適用任何一種語言。

這四位年僅20歲上下的年輕人,最初是受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伊本·莫格林(EbenMoglen)在2003年所寫的《數位共產主義宣言》(dotCommunist Manifesto)一文的啟發。不像所有抱怨、但仍然不得不依賴臉書的大多數用戶,他們起而行動。他們批評:臉書是個擁有「免費監控」(spying for free)特權的企業,而且挾其技術壟斷優勢,正如參與發起「離散者計畫」的其中一位大學生Ilya Zhitomirskiy(已經不幸於2011年底自殺身亡)生前所宣示的:「在Diaspora*,使用者不再依賴大企業提供的社交網路平臺,後者總是告訴你:分享和隱私是互斥的。」是的,我們都愛社交,人人都愛分享,但不必因此而犧牲我們對個人隱私資料的主控權。

Eben Moglen at OpenCultures conference 2003; Image courtesy t0 / WorldInformation.org


在《數位共產主義宣言》一文中,伊本·莫格林教授如此倡議:

「我們,身為這個自由資訊社會的創造者,決心要逐步地從資產階級手上拿回理應由人類共同享有的資產。我們矢志收復用‘智慧財產’名義偽裝下從我們身上偷走的文化遺產以及電子通信媒介。我們獻身于爭取自由言論、自由知識和自由技術。在我們推進的這場鬥爭中,使用的手段因置身於不同國家而異,但以下是幾個基本原則:

1.廢除在思想觀念領域的一切私有財產權。
2.在電波頻譜的使用上,撤銷所有排他性、獨佔性的特許執照、特權和權利……(下略)
3.推動電波頻譜基礎建設的發展,讓每個人擁有平等的傳播權利……
4.將電腦程式軟體和其他所有形式的軟體公共化,使其成為人人可以無償使用和共用的公共財產。
5.全面的言論自由,包括所有形式的技術語言。
6.保護創意作品的誠正,使其免於遭受剽竊。
7.保障每個人可以自由與平等使用所有公眾集體生產的資訊,以及所有公立教育系統使用的教育資源。」

「數位共產主義」可能不是一個容易實現的夢想,但成為「D*友」是一種真正的自覺,也是反抗臉書霸權的一條實在的道路。不只是臉書,有了分散式、去集中化、非營利性、保有互聯網自由和個人隱私的D*,我們有機會降低對於臉書、穀歌、推特或微博等商業社交網路服務(商品)的依賴。

現在,我已經是個「D*友」了。來吧,和我一起展開逃離「臉書國」的旅途,一起做個社交網路的自由人吧!

(本文原刊於《騰訊大家》,經同意轉載,原始網址:http://dajia.qq.com/blog/45670812923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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