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

共評論 │ 「黑社會」與「黑」社會:關於旺中問題與媒改運動的一些思考



文:魏玓

旺中集團在NCC有條件同意其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之後,一連串荒唐惡劣的舉動,包括動員旗下所有媒體平台惡意攻訐反對旺中案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以及清大學生陳為廷等,引起各方反彈和撻伐。除了既有的學界和學生,包括影視創作者、作家、歌手等也紛紛加入批判行列。近日中時內部人事持續動盪,而社會上的反對活動也還在持續和醞釀,901大遊行也箭在弦上了。


這段期間,因為個人家中有些事情,我雖略知狀況,亦有許多憤怒和想法,但無心也無力行動或寫作。可是這些想法一日不說,如鯁在喉。日前看著我尊敬的記者好友何榮幸離開中時,內心震撼、不捨,於是決心擠出時間來,把這些想法好好說一說,雖然遲了很久。

我說話的對象,特別是那些最近因為反對旺中挺身而出的年輕學生們,這裡面也包括我自己的學生。我知道有些人都是第一次上街頭,因為實在是無法說服自己無視現實媒體環境與自己所學之間的荒謬鴻溝,而決定站出來。對於各位的熱情熱血,感動之餘,無以回報,只能將我作為一個傳播學者以及媒改運動者的所思所想,負責任地說出來,供大家參考、批評。文章有點長,但我也只能請求大家耐心閱讀,畢竟有些事情就是沒辦法像喊口號那樣幾句話就可以弄清楚的。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兩個部分來談。第一是釐清有關旺中問題的本質,第二是以此為基礎,繼續討論媒改行動的問題。

(一)旺中問題的本質

首先,對於旺中前一陣子在回應反旺中事件上的所作所為,我完全同意曾經在中時任職的作家張娟芬所評:「為台灣報業的新聞倫理,創下新低」、「跌破了底線」,在此就不再多做描述。這裡我想要邀請大家一起來想想,為什麼蔡衍明這個台灣首富、旺中這個有錢有勢的財團,會幹出這樣離譜的事情、這種「跌破底線」的事情?而且,為什麼旺中旗下媒體有不少資深媒體人,干為這種「無底限往下走」的路線服務?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個比方。我想不少人都看過好萊塢電影「蝙蝠俠」,或香港電影「無間道」。無論是「蝙蝠俠」裡的高譚市,或是「無間道」裡的香港,黑道橫行,魚肉鄉民;除了因為黑道心狠手辣,更重要的是黑白不分,也就是警察體系或整個政府的貪腐、無能,甚至與黑道勾結、分贓。我的意思是,任何社會都有黑道,而且黑道本來就是要為非作歹的(不為非作歹還叫黑道嗎?),但是黑道也有囂張或低調之別,有時候黑道甚至還會共同遵守一些「盜亦有道」的規則,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做了的話,連其他同道也是不容的。而如果一個社會的黑道勢力龐大囂張到為所欲為,不僅無法,而且無天,甚至到了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地步,那麼必然有一個條件:白道相助。

當然,這就是個比方,我不是說資本家等同黑幫,但這兩件事確實有點接近。黑幫有黑幫的本質,資本家有資本家的定義,讓黑幫或資本家為所欲為、打破底線的,必然有一個特殊的條件和環境。台灣當前的媒體環境和條件,其實就是一個歡迎資本家來為所欲為的環境和條件。這個環境和條件惡劣到讓某些資本家覺得這是一個根本不需要「行規行德」,想怎麼賺錢就怎麼賺錢,而且外人不該也不可以來「說三道四」的場子。

讓我們這麼說吧,旺旺是做吃的起家的,做吃的有沒有最基本的行規行德?當然有,其中之一就是「清潔衛生」。雖然旺旺仙貝、旺旺小饅頭不是人人都愛(但還是有人喜歡,請別責怪這些人,特別是小孩),在我看起來也不是什麼多精緻、多深奧的小點心,但至少不能讓大人小孩吃了馬上中毒生病;要是發生這種事,那生意就免談了。不僅消費者會抵制你、告你,政府也會處罰你,嚴重的話負責人甚至要判刑、公司要吊銷執照的。

這一點旺旺應該是做到了,否則也不會賺這麼多錢,一路富到現在。這就是做吃的這一行的底線,這種所謂最基本的行規行德,做餅乾的懂,做牛排的懂,路邊攤賣臭豆腐的也懂,任何一個準備進吃的這一行的都會懂,都必須懂,都要有心理準備。這裡所謂的行規行德,就是一種有形無形的「成本」和「底線」,就是一種如果你認為自己做不到,就不會想要冒險去涉入某個行當的前提。蔡衍明作為台灣首富,他有太多事業可以選來投資了,如果當初蔡家父子或身邊的策士能夠清楚感知到涉入新聞傳播業,會有他們完全不熟悉而且很難做到,而一旦無法做到又會搞得灰頭土臉甚至血本無歸的行規行德,那麼合理推斷,在商言商,他們應該是不會進場的。(有報導說蔡衍明當初要買中時集團時,其實只看上中天和中視,不想買中時,只是因為中時第二代堅持要綁著賣。不管是因為他對傳統新聞業沒把握,或是覺得中時很難賺錢,但顯然整個環境並沒有讓他覺得接手中時是一件真的非常嚴肅難搞的事情,也因此他最後還是一起買了)
 
但是偏偏目前台灣搞新聞傳播的這一行,就讓人覺得根本沒有什麼行規行德,即使有,也不重要,無關痛癢。蔡衍明和旺中在新聞傳播的實務表現上確實糟透了,但是讓蔡衍明覺得他不需要在乎任何新聞傳播的既有行規行德,就可以進來搞,究竟是什麼原因?這個商人就是不懂、不在乎什麼新聞傳播的行規行德,但是為什麼他不懂、不在乎,還敢進來?就像一個不懂、不在乎賣吃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讓客人吃壞肚子」,竟然還膽大包天、毫無顧忌地就這麼開始賣吃的了,而且後來真的讓客人吃壞肚子,還振振有詞、理直氣壯。那麼,問題在哪裡?

說了這麼多,當然不是為了替旺中脫罪,就像我絕不會去說黑道沒有罪一樣。但是黑道之所以變本加厲,壞到極點;資本家之所以更無德無良,直到跌破底線,是誰縱容、鼓勵和豢養他們?沒錯,就是白道,就是政府(這裡的政府是廣義的,包括行政和立法部門)。政府的責任,不應也不會比黑道或資本家少。甚至我們應該這麼說:黑道本來就是為非作歹(先不管根本原因是什麼),只是大惡還是小惡之別,善良公民當然會想要恨他們、罵他們,但是再怎麼恨怎麼罵,黑道就是黑道。資本家也一樣,他們就是要賺錢,最懂的也是賺錢,只有賺得漂亮還是賺得難看之別。我們可以不喜歡吃相難看的資本家,但是在目前的資本主義體制下,我們確實沒辦法很簡單地罵人「想賺錢」這件事,我想這是蔡衍明之所以這麼理直氣壯的根本原因(雖然,我們也可以期待和追求一個不是由資本家主控的社會,徹底揚棄資本主義,或至少在媒體領域這麼做,這一點此處恐無法詳談)。

但是,政府跟黑道、資本家有不一樣的本質。政府的本質就是應該盡力照顧這個社會的所有成員,為這個社會創造最大的福祉。如果一個政府沒有好好建造安全社會,甚至縱容勾結黑道,讓黑道更邪惡更壯大;或者一個政府沒有好好規範產業和市場,甚至縱容勾結資本家,讓資本家想怎麼賺錢就怎麼賺錢,最後因此對社會產生危害,破壞社會良善運作的某些底線;那我想我會說,這個政府比黑道、比資本家更壞、更糟糕。

台灣政府曾經有一個歷史的機會,把台灣的媒體環境好好改善,讓新聞傳播這一行的行規行德,不但得以實現,甚至可以發揚光大,造福台灣的民主和社會。這個黃金時期,就是1987年解嚴之後20年左右的時間。轉型的關鍵,便在於如何一方面讓舊的問題(黨國不當控制)得以消除,另一方面讓理想的媒體環境條件(讓媒體得以獨立、自由、多元,並為所有公眾服務)得以擘建甚至茁壯。然而李登輝時期的國民黨沒有這麼做,曾經讓社運界有些期待的民進黨,在2000年陳水扁主政後的八年裡也沒有這麼做。基本上,這兩個政權對媒體問題的立場是相同的:第一,除了(心不甘情不願的)黨政退出媒體,根本不認為媒體環境需要規劃和治理,因此大體上並無具體的媒體政策或施政可言;第二,若說有什麼治理媒體的基本立場和態度,則大約是服膺了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雖然實際的主張和內涵不見得與西方版本完全相同,但此處暫不論),把新聞傳播看成一般的商業活動,放任資本和市場自理,盡量減少政府治理(惟仍保留對所謂「不雅」內容的監理)。這二十年,原本也可能足以讓台灣媒體環境轉換成一個生機蓬勃的公民社會部門,有利於促進台灣民主的鞏固深化;但相反的,也很不幸的,在這二十年中,國民黨和民進黨聯手接續將台灣的媒體環境改造成一個「準無政府」狀態的資本投機樂園、秩序紊亂的失靈市場。如我們所見,各類的、國內外的資本家幾乎毫無顧忌地進來搶錢,搞內容的用極小的製作成本追逐蠅頭收視率,搞硬體系統的只顧快速進出資金回收利潤。因此導致整體生產條件一路下滑,產品和服務品質一路敗壞。

上述這些過程,其實已經有不少學者的論證和分析,我想大部分讀者也並不陌生。但我認為這是一個恰當的時機,讓我們能夠藉著旺中事件的荒謬性,來更深切體認這個歷史的悲劇性。這樣的重新回顧和說明,首先可以連繫上我在文章一開始所提:蔡衍明和旺中(在新聞專業的意義上)是很壞,但是是誰邀請、歡迎他們上台使壞的?記得蔡衍明在回應外界批評中時大搞置入性行銷(特別是來自中國的案子)時,說過類似的話:「為什麼不讓我賺光明正大的錢?」老實說,這話我不喜歡也不同意,但是我得承認,以一個生意人來說,他並沒有說錯。對他而言,賣米果仙貝去賺錢,跟賣報紙版面去賺錢,好像沒有差別,就是「需求和供給」而已。這對我們學新聞傳播的人來說,或者對一般現代民主制度有基本認識的人來說,不但覺得不可思議,根本就是要吐血。但是在責備批評他之前(之外),我們是不是該多問一句:是誰鼓勵這位「覺得這兩件事情沒有差別」的大老闆」進場的?是誰讓他和許多其他資本家覺得新聞傳播也不過就是「供給和需求」而已?如果我們認為旺中是一種「巨獸」,那麼它絕不是一孵出來就是一隻巨獸,變成巨獸應該只是它潛在的基因,而喚醒這個潛在基因,滋養它,給它作怪機會的,是從過去到現在的政府,特別是媒體主管機關。

把這個結構性脈絡再次強調出來,還有助於我們釐清一個重要事實:既然這是一個人為和歷史所造就的脈絡和條件,那就是全面性的。我的意思是,如果高譚市已然是一個黑白勾結、法治不彰的地方,那麼囂張作惡的罪犯自然也不會只有小丑一人。台灣的媒體環境,漸棄公共與民主,擁抱市場與資本,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只有一個、兩個資本在其中作樂/作惡。我們都很清楚,讓生產和勞動條件變得更惡劣,把新聞與傳播內品質搞得更低下的,不是只有旺中,絕大部分的私人媒體都在這麼做,而且已經做了很久,蔡衍明並不是什麼先驅。提醒我們自己這一點,很重要,這特別牽涉到我們該怎麼批判,以及該如何採取行動。因為如果我們忽略了這一點,將所有目光集中在此時此刻的旺中,那麼很可能有兩個不好的副作用:第一,其他也在做類似惡行的媒體將就此獲得喘息,並藉打擊旺中來鞏固或進取;第二,既然這是一個整體環境的問題,而且是一個長期的問題,這二十多年來所有的新聞傳播從業者就不可能不被綁在其中,有著各種公的、私的、歷史的糾結,忽略掉這一點,也很可能會讓我們對於旺中集團的工作者的評論,甚至對於整個新聞傳播工作問題的態度,有所偏誤。

再用黑社會的比喻,現在是有一個最壞的、最大的黑幫浮出檯面了,我們批評這個黑幫,要求政府逞藉這個黑幫,當然應該;但是在此同時,很可能讓其他的黑幫反而獲得了喘息和茁壯的機會。就算我們打倒了這個黑幫,關了一個帶頭大哥,但是如果整體環境問題沒有解決,下一個黑幫和帶頭大哥應該很快就會取而代之。另一方面,因為黑道橫行已久,勢力龐大,很多行當和工作都不免與黑道有些關係,有時是生活壓力下的不得已,有時是實在沒有別的選擇,我們也得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或做太過理想化的檢視和批判。這個行動態度和策略的問題,我稍後就開始談,不過在此之前,讓我特別針對NCC來多講一下,作為本文第一部分的結尾。。

NCC2006年的設立可以算是台灣媒體治理的一個重要轉折。但是嚴格來說,這個轉折並沒有帶來真正巨大的進展。如果有什麼「進展」,其實僅僅是「獨立機關」的這個轉變。過去長期以來黨政機器的介入控制媒體,讓台灣社會覺得光是「獨立」就是最重要的事。但是照理講,把NCC從行政體系中獨立出來,應該只是手段,但卻經常被當成了目的。那麼目的是什麼呢?簡單地說,我們期待NCC不僅是要能夠從行政機構中獨立出來,而且在功能上要能夠超越過去行政機關的限制。對台灣的媒體環境而言,就是要能夠管理媒體產業的失序、媒體市場的失靈,以及挽救並提升解嚴之後持續下降的媒體公共和民主性質。然而,NCC的媒體治理立場,顯然與之前兩黨的行政機關並無不同,依舊是擁抱市場化和去管制,並開放給國內外資本及大的操作與進出空間(從這幾年來外資投資、公司併購、置入性行銷等議題都可以獲得證明)。NCC唯一堪稱「強勢」的管制措施,也仍舊跟新聞局主管的時代一樣,僅僅是針對媒體「不雅」內容的裁罰,但其實學術和上實務上都早已證明那不是整頓媒體產業和市場秩序的有效辦法,對台灣社會的民主化和多元化也不一定有正面助益。

換句話說,NCC正是現階段把媒體產業和市場形塑成一個資本家無良無德、投機作惡的樂園的主要推手。作為這樣的一種主管機關,面對媒體資本家的使壞,它能有什麼樣的立場和正當性批判和管制呢?氣短、手軟,早已可以預見。2009NCC在爭議聲中有條件通過了旺旺併購中時案,中時刊登廣告點名批判三位NCC委員,那是蔡衍明接手中時之後第一次的「破壞底線」演出。這個手段當然荒唐粗暴,老實說,真的跟黑道很像。不過,回到我不斷強調的論點,NCC實在也是站不住腳(我這邊對NCC的討論,是一個整體,當然我知道裡面有不同立場的委員,有些委員也很有道德勇氣和治理抱負,但請容許我暫時無法分立討論)。

再用黑道的比喻:黑道就是黑道,你把黑道惹毛了,黑道當然就用黑道手段來回敬你。問題是,當初是你自己讓黑道進場的,是你把黑道養大的,你甚至還允許他去做他很可能就是會亂搞的生意,然後說要指點、規定他怎麼做這筆生意,黑道當然要火大。在這種情況下,你被黑道報復,黑道固然不該,但你又真的能夠大聲喊冤嗎?為什麼你不從一開始就堅定地設立條件,讓黑道覺得他根本不應該進場做這筆生意呢?記得今年初蘋果和中時各花版面篇幅互鬥,社會譁然,NCC竟然也附和輿論說這是「公器私用」。一般人這麼批評還有道理,NCC明明就是一個「以媒體為私器」此一理念的支持者和施行者,還有什麼立場批評私人媒體「公器私用」?(關於公器、私器的問題釐清和討論,我另有文章處理)

2006年成立到2009年碰上第一次的旺中案,NCC有三年時間可以好好思考並建立一個有別於之前的、更合理的媒體治理環境,但是NCC顯然沒有辦到;不僅如此,NCC讓更多資本家(有新的、舊的,有國內、國外)只看到媒體市場的獲利機會,而根本沒有體認投入這個行業需要符合很多困難、複雜的條件(包括最基本的行規行德或更嚴格的義務要求,以改善台灣的媒體環境),蔡衍明僅僅是其中之一。我不是在替蔡衍明說話,但是設想一下,如果整個環境和規範從來也沒有讓他覺得他必須具備某些條件才能進場,也沒有讓他覺得自己沒有把握進場,一旦他真的進場了,才來對他品頭論足、指指點點,說他要做這個生意就得這樣做那樣做,甚至說他根本不配做這個生意,我想任何一個生意人都會生氣的。

三年之後,蔡衍明為了擴大他的媒體事業版圖、爭取更多獲利而受阻,然後犯下第二次嚴重錯誤,NCC也一樣。三年多來,NCC把當時媒改團體的修法呼籲(包括跟此次爭議事件最相關的跨媒體所有權限制)當耳邊風,沒有記取任何教訓,也沒有亡羊補牢,著手修改遊戲規則,整頓媒體環境的秩序;讓已進場的、未進場的資本家多一些體認,體認進入這個事業領域將有更多(但明確)的條件規範和審查程序,也將承擔更多的公共責任。NCC幾乎什麼也沒做,至少沒有準備好該怎麼面對下一次的併購案或跨媒體經營案,否則旺中併購中嘉的申請案審理時間不會那麼長,卻又沒有明確的審理程序(嚴格來說,大型併購案對市場和產業影響巨大,審理時間較長並非不合理,但是重點是延長期間,NCC顯然只是舉棋不定、猶豫不決,而不是為了進行更嚴謹的審理程序,包括外界不斷呼籲更開放的公聽程序)。事先沒有準備好法令工具,事情來了之後又沒有明確審理計畫,蔡衍明面對申請案件受阻的種種反應,無論是合理回擊,或是借題發揮,表面上都有了理由。

不知各位反旺中的同學們,有沒有仔細讀過NCC裁決旺中中嘉併購案的新聞稿?NCC在今年八月委員交接前,以附條件方式許可旺中案,提出三項停止條件(主要是必須切割集團與中視、中天新聞台)與高達二十五項的附負擔條件(涉及各種跨媒體整合經營可能產生的不當市場行為),並要求達成三項停止條件後許可方才成立,若無法履行負擔,NCC亦可廢止許可。我個人認為,這份文件的內容可以說具有近年來廣電媒體治理的劃時代意義,每一位關心媒體生態和政策的傳播科系學生,尤其是研究生,都應該好好讀一讀。一個私人企業在跨媒體經營、垂直整合的狀況下,可能會對社會、市場和消費者權益帶來什麼影響,以及一個管制機關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手段管理,這二十五項承諾幾乎可以說相當完整、面面俱到了。

NCC這一次的決定,有評論覺得是「高招」,因為它形式上雖然通過了,但並不算直接許可,等於把球拋給旺中;旺中、輿論兩邊都不得罪。高則高矣,但對於這一點我完全無法苟同。我前面稱許NCC公布的裁決文件,是僅指其「內容」,但是就手段和程序而言,某種意義上,NCC的荒腔走板,與旺中實不相上下。如前所述,從2006年成立以來,到2009年旺中問題開始出現,再到今天的爭議,NCC有太多機會和足夠時間來推動立法,修訂遊戲規則,但NCC都沒有做。這次洋洋灑灑的三項停止、二十五項負擔,更完全證明NCC不是不懂,不是不知,而是不為。我們來設想看看,如果這些針對跨媒體經營的規範概念和作法,在2009年之後(或甚至更早在2006年開始)就陸續推動立法,一方面建立具體的媒體產業進入和營運的規範,另一方面也逐步讓資本家和一般公民了解NCC有決心要維繫新聞傳播這個行業的行規行德,甚至發揚光大,那我想即使不能讓某些不適格的資本家思慮再三而打退堂鼓,至少他們是有心理和物質準備才進場的,這對投資者比較公平,過程中和事後也會減少爭議。

從這些事情來看,許多NCC委員或許是很好的學者,但我不認為他們是好的官員。這當然不是應和某些表面上自由派,但其實是在為資本護航的評論者經常批評的,說NCC都是一群不了解產業生態的蛋頭或冬烘。我也認為NCC應該盡量少管內容,但我要說的是,我們所期待的理想NCC官員,不僅要保持學者的研究和判斷能力,更要發揮知識份子的勇氣和堅持,明明知道媒體私有化、集中化的弊病嚴重,明明知道台灣媒體缺乏更多的公共性質,該立法的、該規定的、該論述的,平時就大大方方地說,光光明明地規範。這樣一來,心存僥倖、不顧社會責任的資本家便能知所進退,批評者也就沒有太多作文章的空間,不是嗎?NCC有工具、有權力、有責任,捨大道不走(立法規範、建立制度),改走彎曲小徑(事後附帶條件),也等於是為蔡衍明和旺中的脫序演出創造了舞台。

(二)關於媒改運動

現在讓我回到有關媒體改革行動的問題。

蔡衍明和旺中無視新聞傳播這一行的底線,做出許多惡質行為,理應受到強烈譴責和反對,這個沒有疑問。有些評論也從更高一點的層次指出了:在國民黨威權時代,黨國機器控制媒體、鎮壓異己,我們強烈反對;而打退黨國機器之後,我們也終於認識到,取而代之掌控媒體的資本家,也會同樣做出鎮壓異己之事。情況似乎是,我們認出了新時代的敵人,這個敵人將取代黨國機器的位置,成為社運對抗的目標;也因此我們經常看到對旺中的「巨獸」、「怪獸」之稱(有關「巨獸」稱謂的問題,亦值得進一步思索,也只能在另外的文章談)。

對於身在左派思想陣營當中的同志們來說,這個敵對意識的建立或轉向,應當是歡迎之至。不過,這裡面實在是有一些複雜之處,需要釐清。這很重要,因為這關乎我們這個時代的媒改社運抗爭力量能否再起,甚至能否有成。不過,在我試著討論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先說一件事。其實,對我這種身歷威權時代轉型和或深或淺參與過對抗威權黨國機器的這一代人而言,有關社運抗爭力量的沉寂或消逝,是我們無時無刻不在面對的焦慮,我們跟各位年輕朋友一樣(如果不是更強烈的話),也很希望辨認出新的敵人和正確的戰場,得以迅速、有效地凝聚抗爭動能和氣勢。這十多年來,面對媒體環境和品質每下愈況,實在是有悶了。就在這個時候,蔡衍明和旺中出現了,他們巨大、惡質、手段卑劣,恰恰好構成了最理想的對抗標的與反對運動實練場。各位的急切熱血,對蔡衍明和旺中的義憤填膺,我完完全全感同身受。

不過,正如我在文章前半部不厭其煩、申論再三的,旺中問題是整個媒體環境發生問題的一部分(儘管是非常嚴重和顯眼的一部分),如果我們現在將抗爭焦點全部放在旺中,很可能會有盲點。首先,反旺中,就像某個黑幫犯下滔天罪行,善良市民挺身抗議這個黑幫,是最直接、也應該被肯定的行動。但是我們很可能將就此忽略或輕放那個縱容這個黑幫以及其他黑幫的白道,而且其他黑幫也將隔岸觀火、竊笑喘息。我當然同意打擊和反抗可以有順序,所有私人媒體中,旺中最近的行徑確實堪稱最為惡劣,而且我也不贊同某些評論用「別的媒體也這麼做」、「旺中其實沒有比其他媒體惡劣」來消解旺中的「罪惡」。但是我們確實必須時時提醒自己,在行動和論述的策略上,要能夠適時將歷史的、全觀的視野放進來。尤其是當人人皆曰旺中該殺之際,作為這個社會上對於傳播問題有專業訓練和瞭解的傳播系所學生們,不正是應該能夠提出更深刻、更準確的論述和主張嗎?如果我們不做,誰來做呢?

基於這樣的全觀認識,我認為我們反旺中的同時,絕對不能不同時也反NCC。甚至應該說,批判NCC(或整體政府),比批判旺中更重要。因為,第一,NCC原本就要為旺中的上台脫序演出負根本和最大責任,就算我們要反壟斷,也還是得訴求於NCC的適當管制(對資本喊反壟斷,跟對黑道喊反犯罪一樣,不能說錯,但是恐怕意義不大,因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性質);其次,也因為唯有從NCC切入,要求更有效、更適當的媒體產業治理,不是針對特定單一企業,而是針對整體環境(也因此所作所為也許不像旺中那麼誇張,但相去無幾的其他媒體,也需要一併改變),那麼台灣的媒體環境和品質才有可能真正變好。很可惜的是,到現在為止,我在年輕同學們的反旺中論述中,還很少看到這個面向。

第二,即使是反旺中,我們也得把焦點釐清,把眼界放寬。這篇文章中我雖然數度用黑幫做比喻,但是我們都知道,並非所有在旺中媒體工作的人都是同一類人(嚴格來說,旺中媒體中那些一味討好大老闆,睜著眼睛把新聞倫理拋諸腦後的編輯台高層,是最可惡的,甚至比蔡衍明還可惡;蔡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無知,但這些忝為專業資深的新聞工作者則是明知故犯、自甘墮落)。旺中相關問題爆發以來,也有人對旺中媒體的記者展開批判或人肉搜索,或以全稱的方式否定旺中媒體的所有新聞工作者。如果是一時義憤,或是對新聞媒體的生態不甚瞭解,那還可以接受;但是身為傳播專業訓練的成員,我們應該很清楚地知道,媒體內部運作和控制是很複雜的,一竿子罵翻旺中媒體的新聞工作者,我覺得對裡面大部分仍兢兢業業,勉力維持新聞專業良知良能,甚至是長期蟄伏並隨時尋求突破的人,實在是不公平。

如前所述,台灣新聞媒體的病態,是全面的,也是歷史的;既然沒有人能夠在一夕之間徹底改變整個媒體環境,那麼在逐漸生病的媒體中工作的人,只要他們還保有最基本的新聞倫理信念,只要他們並不直接從事有違最基本新聞倫理的實務行為,那這些人都應該是媒體改革的盟友、同路人,把他們全部打成敵人,不僅不適當,也是自我削弱媒改結盟力量之舉。近來有一些年輕學生發起了拒絕進入旺中媒體工作的運動,雖然他們也解釋道,並非針對旺中媒體的工作者,而主要是為了「反媒體壟斷」。但是我還是要說,如果我們真的認識到媒體的問題是在整個結構,那麼我們不能只是聲稱把旺中當做一個動員的切入點,而是必須思索以旺中為唯一標的的反對運動,究竟是否真的能有助於媒體環境結構的改變,抑或只是一時的聚焦,反而帶來不預期的負面效應(挫折與排斥了在旺中或其他媒體工作的新聞工作者)。

或許會有人說,你說了這麼多,這些分析我們也不是不知道,但是如今社會動員和反抗運動都這麼困難,藉著反旺中,至少還能夠凝聚人氣,啟蒙反抗力量。另一方面,要求政府(NCC)好好提出媒體政策,好好進行媒體治理,都不是那麼容易激勵人心的訴求,要以此來動員,太困難。老實說,我不能不同意這一點,這也是我們的親身經歷。不過我也想說,今天的媒體環境、國家構造和公民社會就是比威權時代要複雜許多,反抗和動員當然也應該是。作為一個媒體改革者和社運行動者,我們有義務和責任開發出更複雜的運動形式和論述,而不是只是單純地回歸或承襲二十年前甚至更早之前的運動形式和論述。這是我們這一代很多人正在努力的目標,我不敢說我們多大程度上能夠突破自己的框架,但我誠摯地期待,也衷心相信你們這一代一定可以超越我們。加油!

魏玓(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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