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

第四期 共觀點|14天的啟示


撰稿 / 唐士哲

1956年11月2日,蘇伊士運河危機正炙,(註)當天在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的一個現場問答政論節目【有問題嗎?】(Any Questions?)中,主持人葛萊士伍德(Freddy Grisewood)一開場便宣告:『在我們接受第一個提問前,我必須說,今天有許多聽眾也都要求討論這個話題,但本節目礙於「規定」,恐無法在節目中處理。』不等主持人明講是什麼問題,其中一位與談人,《每日郵報》的政治記者費萊(Henry Fairlie)直嗆:「我們都有這個幻覺,英國已經入侵埃及了!」頓時現場一片譁然。主持人及與談人針對該不該討論這個話題,陷入一番唇舌激戰中。見苗頭不對,BBC緊急將進行中節目斷訊數分鐘之久。當節目回復播出後,尷尬的葛萊士伍德試圖由播音中斷前的混亂狀況找回頭緒。


延遲的救贖


是什麼規定可以使BBC甘冒「消失」這個廣播最大的禁忌?原因很簡單,是「十四天規定」。這個規定規範BBC台內的節目,不能公開討論任何在未來十四天內,即將在英國國會裡討論的議題。規定同時也禁止國會議員在特定議案立法討論期間,對電波媒體發表該項議題的看法。如果國會臨時決定討論某項議題,BBC即便已預先排定該項議題在節目中討論,也必須取消,以避免觸犯規定。由於英國出兵蘇伊士運河的軍事行動在國會中仍然爭吵不休,依規定,節目是不能談論公開談論這個議題的。

「十四天規定」是BBC的內規,由BBC主動於1944年制訂。即便它是二次大戰時新聞管制的一部份,這項規定並沒有隨著二戰的結束而終止。由戰時至承平,由廣播到早期的電視,直到1950年代中期,它仍是規範BBC時事報導或政治事務討論的準則。

BBC為何要制訂這個在今天聽來簡直是自廢武功的陋規?廣播與電視實況播出的特質,不正是適合用來作為任何公眾事務的即時報導,或者扮演針砭時政的角色嗎?事後回溯,制訂這個規定的時空脈絡,有BBC作為新起的廣電機構與政治周旋的曲折考量。

BBC以退為進?


成立於1922年的BBC,由於是政府特許的電波事業,早先各方對這個媒體的政治擔負,防範多過熱情回應。政府或政黨希望電波媒體與實際政治爭議絕緣,好讓議會辯論永遠是英式民主政治的核心;報業則處處防範廣播新聞搶了先機,使晚一步出刊的報紙新聞成為舊聞。多方求全的結果,是BBC乾脆退守第二線,在時效上設定一個不搶鋒頭的延遲條款。晚了十四天之久,「時事」討論威力盡失!但「失之東隅,得之桑楡」,這十四天成了一道安全閥,它防杜BBC這個公器淪為有心人藉機放話、或政治人物強徵召為喉舌的舞台。日後BBC能成為獨立於政治控制以外的中道勢力,部分也歸功於這延遲的救贖。

然而政治控制與否,存乎一念之間。1950年代,在保守黨執政期間,首相艾登(Anthony Eden)將這項內規性質的協議,上綱為政府的明文規範,並擴大適用至公共與商營媒體。但艾登此舉遭到質疑,「十四天規定」的爭議於是浮上檯面。一方面,1955年通過「電視法案」後,英國開放商業電視頻道的設置。「十四天規定」既然是BBC的內規,主管商業電視的獨立電視局(ITA)主張商營電視台應有管制的豁免權。另一方面,下議院的後座議員(back-benchers)與小黨也希望取消這道媒體發言的禁令,以突破議會裡被兩大政黨菁英壟斷的發言權。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BBC本身態度轉變。面臨商營頻道的競爭,BBC深感此規定已成緊箍咒。罷工、具大規模毀滅性的氫彈試射等,連年英國內政與國際事務治絲益棼, BBC卻礙於議會討論的禁令,第一時間內皆只能置身事外。終於在1956年爆發的蘇伊士運河衝突中,BBC決定不再沈默。BBC與成立不久的獨立電視台(ITV)同聲要求取消規定,並且ITV已無視規定,在時事節目中公開辯論英軍在埃及的軍事行動。由下議院組成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先是將原先十四天的禁令縮短為七天。隔年,下議院做成暫時取消禁令的決議,並旋即永久取消這個規定。

零時差福禍難料

「十四天規定」凸顯英國廣電媒體發展早期,弱媒體與強政治的態勢。往後禁令一開,電波媒體與政治不再有等臂之距。電視政治新聞與時事討論的時效與議會政治同步後,電視在政治生活中扮演角色日漸重要。訪談、辯論,圓桌討論等公眾論壇形式盡出,針砭時政不再綁手綁腳,言論也變得越來越腥羶不拘。即便國會論壇仍舊是英倫民主政治運作的重鎮,但電視廣泛快速的民意影響力,卻使得政治人物對這個媒體的態度,由鄙視到勉強接受,進而極盡迎合討好。柴契爾主政的八0年代,媒體與政治已是水乳交融,保守黨政府成為商業媒體最大的廣告客戶。國會議事辯論、黨代表大會等場合,已見電視攝影機長驅直入。不論工黨或保守黨,政治人物體會到,實況轉播比起閉門的議會辯論協商,更容易兌換選民的支持。政治與媒體間少了時效區隔的結果,是「表演式政治」當道,政治人物競逐曝光所兌現的政治影響力。「十四天規定」即便反動保守,它潛藏的英國媒體在特定時期的自律、節制,以及政治與媒體之間的分際,卻格外令人玩味。

媒體如何做到不受政治或經濟因素干預,以維護「公器」的價值?在英國廣播歷史中,「十四天規定」的存廢,可以看出一個媒體的獨立性格,無法超脫其存在的時空脈絡之外。十四天規定使得政治事務的公開討論不搶時效,政治人物因此無從第一時間「挾媒體以自重」;而它的廢除也是由於政治勢力意圖防堵電子媒介的輿論監督。存廢之間,可以看到一個媒介對於自主角色的拿捏。十四天的延遲對現今搶時效的電視政論文化而言,好像天方夜譚,但作為一個廣電機構的內規,它是當時的BBC以迂迴的方式,定位自己的獨立性。這個規定廢除後,電視的政治討論與實際政治過程零時差,但實況轉播所欠缺的周詳考慮,卻也大開政治進行「媒體管理」、「危機控制」的方便門。

在台灣,我們有相當旺盛的時事討論文化。除了有七個全時新聞頻道外,我們有多達十五個常態播出的政論節目。收視率競爭的結果,是電視上公共事務的討論服膺「衝」的邏輯。今年年初,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運將,在檢察官未偵察終結起訴前,【2100全民開講】就搶先獨家,安排友寄上節目專訪。現場鏡頭下,只見李濤扮演執法者,以重複而瑣碎的問題詢問沒有律師陪同在場的友寄。時間往前推,前總統的弊案審理期間,也常有政論名嘴違反偵察不公開的原則,把「我在檢調的好朋友告訴我」或「根據層峰的線索」掛在嘴上,公開一些無從查證的政治內情。政論節目不僅為新聞報導設定議題,更走在法律程序或政治過程之前!事事衝在前頭的結果,整體社會形同犯了強迫症,被迫遷就政論節目話題的時效性,卻無暇質問這種衝過頭的專業直覺,是否過度擴大了「觀眾知的權利」在社會中的比重;而躲在言論自由免責權下,以搶時效合理化自身作為的媒體專業,是否也正在戕害「其他專業」?

在事件發生的當下或之後的報導是新聞,隨後的時事討論對新聞產生輿論、觀點或批判,但我們的政論文化常常逆轉這個順序。當爆料文化使得公共事務的討論成了揭露,這還算不算是媒體的公共服務範疇內的合理作為?這個屬於媒體時效與政治時間的競賽,或許十四天是一個啟示:在英國廣播與電視事業發展的早期,曾經有一段時間是在電子媒體「自願的謙卑」下,有節制的,甚至是小心翼翼的定位自我的角色。


註:蘇伊士河危機發生於1956年,埃及總統納瑟(Gamal Abdel Nasser)片面宣布將蘇伊士運河國有化,從英國手中奪回運河的管轄權。英、法與以色列為了戰略與經濟利益,出兵埃及,同時迫使納瑟下台,雙方在加撒走廊與西奈半島爆發軍事衝突。後由於美、蘇與聯合國介入調停,英、法與以色列同意撤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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